中国科学院上海生命科学研究院工会关于参加上海市总工会《职工保障互助会》险种说明

    生科院工会于2002年成立以来,为大力开展互助互济活动,提高职工的抗风险能力,积极参加了上海市总工会《职工保障互助会》,院工会曾先后为全院职工办理了以下四种投保方案,特说明如下:
    
    一、《职工住院补充医疗互助保障计划》
    1.出资金额:每人每份35元,保障期限一年(每年续保)。
    2.保障范围:住院治疗、按住院标准结算医疗费的急诊观察、留院观察治疗(门诊大病、家庭病床治疗)等,在一个保障期内补充医疗保障金累计最高给付40000元。
    
    二、《女职工团体互助医疗特种保障计划》
    1.出资金额每人每份36元,保障期限三年(2003年4月17日至2006年4月17日止)。
    2.保障范围:原发性乳腺癌或原发性女性生殖器官癌,最高理赔金额为10000元。
    
    三、《职工团体意外伤害互助保障计划》
    1.出资金额:每人每份10元,保障期限一年(2004年12月20日至2005年12月20日止)。
    2.保障范围:在保障期限内,因遭受意外伤害,最高理赔金额为5000元。
    
    四、《特种重病团体互助医疗保障计划》
    1.出资金额:每人每份60元,保障期限三年(2005年3月25日起至2008年3月24日止)。
    2.保障范围:慢性肾衰竭(尿毒症)、恶性肿瘤、中晚期慢重型肝炎等,最高理赔金额为10000元。
    
    具体的理赔方式、范围、保障金的给付标准,详见上海市职工保障会网站www.shzbh.org.cn《上海市职工保障互助会职工意外互助保障计划》
    
    植生生态所工会
     二OO五年四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