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院分子植物科学卓越创新中心关于资产评估机构遴选的公告

为规范中国科学院分子植物科学卓越创新中心选聘资产评估机构行为,推动提升资产评估业务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国有资产评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91号)及相关法律法规建立科技成果、对外投资企业等资产评估机构备选库。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业务内容

1. 中心科技成果转化过程中的科技成果资产评估。

2. 中心对外投资企业的净资产、无形资产、固定资产评估。

入选机构将作为分子植物卓越中心资产评估服务机构,合作服务期3年。

二、报名资格

1.在有关评估行政管理部门备案的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

2.公司成立三年以上,无不良执业记录,且从事过科技成果、企业资产评估。

3.拟任评估负责人必须具备有效期内的资产评估执业资格证书,注册单位为申请机构;需熟知中国科学院资产评估有关制度,了解科研机构特点、现状和工作流程,能够配合完成中国科学院资产评估备案工作。

4.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在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5.不接受联合报名。

三、遴选流程

()报名

1.应招机构须提交下列报名材料

(1)报名申请表(附件1)

(2)报价单。

(3)资格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资产评估机构备案文件、资产评估师资格证书等。

(4)业绩证明等其他证明材料。

2.材料报送

应招机构请于202635日前将上述报名材料发送至邮箱wzhang@cemps.ac.cn(邮件以“资产评估机构遴选+服务机构名称”命名)

()审核及评审

分子植物卓越中心将对应招机构提交的报名资料进行审核,并组织符合要求的代理机构进行评审答辩。

四、其他事项

1.报名材料一经提交,恕不退还,分子植物卓越中心保存作为后续合作参考并对材料予以保密。

2.机构提交的材料存在弄虚作假等现象一经发现,取消报名资格,并纳入黑名单;服务机构给我中心造成工作损失或出现重大错误的,取消合作,纳入黑名单,情节严重者将追究法律责任。

附件:附件1 入库申请表.docx

成果转化处

2026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