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院分子植物科学卓越创新中心关于开展2021年度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职能部门、研究室(组):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2014年4月25日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中国科学院工作人员考核暂行规定》(科发人字〔1996〕0536号)和《中国科学院分子植物科学卓越创新中心人员聘用制度实施细则(试行)》(沪分子植物政字〔2020〕7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单位实际,现就2021年度职工年度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原则与内容

1、年度考核采取分类管理、逐级考核的原则。

2、年度考核以政治思想和工作态度,工作实绩两方面为主。突出业绩,着重考核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工作目标的完成情况,以及在实际工作中所起作用及工作成绩。

二、考核范围与组织

(一)考核范围

凡本单位在编在岗职工、在站博士后均列入年度考核范围。本年度病事假累计超过6个月的不参加考核;考核期间公派出国的不参加考核;新聘人员在本单位工作未满6个月的不参加考核。

(二)考核组织

1、课题组

(1)课题组长

由单位根据国际评估、科研产出、承担项目、人才培养等情况进行综合评定,课题组长不需另行参加年度考核,只需提交纸质版《年度考核登记表》(存档使用)。

(2)工作人员

以研究单元为单位组织考核,考核结果由各研究单元统一汇总至人事处。

2、支撑部门

(1)部门负责人

部门负责人由党政联合办公室组织考核,考核结果由党政联合办公室汇总至人事处。

(2)工作人员

工作人员以支撑部门为单位组织考核,考核结果由支撑部门汇总至人事处。

3、行政管理部门

(1)部门负责人

部门负责人(正职和副职)由党政联合办公室组织考核,考核结果由党政联合办公室汇总至人事处。

(2)工作人员

工作人员以各管理部门为单位组织考核,考核结果由各管理部门汇总至人事处。

4、辰山中心

可参照此考核办法对相关人员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及《年度考核登记表》、《未参加年度考核登记表》等材料汇总至人事处。

三、考核程序

1、个人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

2、分类分级组织考核,并提出考核结果建议。

3、建议考核结果由人事处统一收集汇总,报主任办公会审定。

4、将考核结果反馈职工,《年度考核登记表》由职工本人签名确认并归入干部人事档案。

四、考核结果评定

1、全体职工的年度考核结果由人事处汇总后报主任办公会审定。

2、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各等次基本标准为:

优秀:业绩突出,业务能力突出,工作态度等综合素质好。

合格:较好地完成岗位工作,具备较好的业务能力或潜力,工作态度较好。

基本合格:对工作表现一般,基本素质有欠缺但又不宜定为不合格等次的,可定为基本合格,以示警告。

不合格:不胜任岗位工作,不能有效完成工作任务。工作态度等基本素质方面存在较大不足。

3、年度考核结果以参加考核的职工人数为基数,优秀人员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5%以内。

4、根据《中国科学院继续教育与培训学时登记管理办法》规定,正式在册职工每年参加继续教育与培训的时间累计应不少于140个有效学时(网络学习不少于50学时,且线下培训不少于90学时),处级及以上领导人员不少于160个有效学时(网络学习不少于50学时,且线下培训不少于110学时),具体以当年度中国科学院继续教育网为准。未能达到上述要求的职工,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

5、当年度休假天数超过30天及以上的职工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

五、考核结果运用

1、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以上者,核发国家薪级工资。

2、年度考核结果作为岗位聘用、奖惩和合同变更或终止的依据。年度考核结果为基本合格、不合格的年份,不计入岗位聘用的有效任职年限。

六、材料提交

1、参加年度考核的职工应认真填写《年度考核登记表》(见附件1;须本人亲笔签名,下同),须控制在一张A4内,一式一份,正反面打印;所在部门负责人签署考核意见;职工根据考核结果,签署个人意见。

2、本年度未参加年度考核的职工,应填写并提交《未参加年度考核登记表》(见附件2),须控制在一张A4内,一式一份,正反面打印。

3、表格请至卓越中心网页通知公告栏下载。

4、2021年12月30日下班前,各考核组织部门将《年度考核登记表》、《未参加年度考核登记表》等材料提交人事处,经审批盖章后归入个人档案。

未尽事宜,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

1:年度考核登记表.docx

2:未参加年度考核登记表.docx

中国科学院分子植物科学卓越创新中心

2021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