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科学院分子植物科学卓越创新中心关于开展2021年度岗位聘用工作的通知

各职能部门、研究室(组):

根据《中国科学院岗位管理实施办法》(科发人字〔2017〕8号)、《〈中国科学院岗位管理实施办法〉文件说明》(人字〔2017〕10号)、《中国科学院分子植物科学卓越创新中心岗位管理实施细则(修订)》(沪分子植物政字〔2021〕38号)等有关规定,现就本单位2021年度岗位聘用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一)按需设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则;

(二)公开平等、竞聘上岗、德才兼备的原则;

(三)平等自愿、协商一致、依法管理的原则;

(四)分级管理、责权明确、能上能下的原则。

二、人员范围

(一)全职全时在岗的岗位聘用人员(由外单位承担基本社会保险成本的人员除外)和项目聘用人员(由外单位承担基本社会保险成本的人员除外);

(二)延聘人员在延聘期间,不能竞聘上一等级岗位;

(三)待退、待岗以及长期病假等不在岗人员,不参加岗位聘用工作,相关职级按照2006年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时套定的等级确定。

三、岗位设置

根据本单位岗位管理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在中科院下达的事业编制控制数内设置。

四、任职条件

根据《中国科学院分子植物科学卓越创新中心岗位管理实施细则(修订)》(沪分子植物政字〔2021〕38号)中的相关岗位任职条件执行。

五、工作组织

根据要求,本单位将成立岗位聘用工作小组、岗位聘用资格审查小组及各级各类岗位聘用委员会,负责岗位聘用工作的具体实施和监督工作。

六、工作程序

(一)个人申请。由申请者本人提出岗位聘用申请,并在规定的时限内向岗位聘用工作小组提交申请材料。

(二)部门推荐。研究组长或部门负责人根据岗位设置及申请者条件,写明推荐理由,签署推荐意见。

(三)资格审查。岗位聘用工作小组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科研诚信审核,结果汇总后提交岗位聘用资格审查小组进行资格审查。

(四)考核评议。岗位聘用委员会对申请者进行考核评议、投票表决,获2/3及以上到会委员赞成票的,方可确定为拟聘推荐人选。

(五)领导审议。拟聘推荐人选提交本单位党委会、办公会讨论并确定拟聘人员。

(六)人员公示。拟聘人员在适当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七)结果发文。公示无异议,发文公布结果并张贴公告。

(八)后续工作。通过本次岗位聘用的人员,按新岗位等级兑现岗位工资;同时将《岗位聘用审核表》签字、盖章后存入个人干部人事档案。

七、评议方式

(一)专业技术系列岗位

1.竞聘七级及其以上专业技术系列岗位。应参加现场答辩,由岗位聘用委员会投票表决。

2.竞聘八级及其以下专业技术系列岗位。一般实行书面评议,由岗位聘用委员会投票表决。

(二)职员系列岗位

1.竞聘七级职员及以上系列岗位。应参加现场答辩,由岗位聘用委员会投票表决。

2.竞聘八级及其以下职员系列岗位。一般实行书面评议,由岗位聘用委员会投票表决。

八、进度安排

(一)2021年10月下旬,发布通知,启动岗位聘用工作。

(二)2021年11月初,申请者递交申请材料;成立岗位聘用工作小组,对申请者进行梳理汇总、形式审查。

(三)2021年11月上旬,成立岗位聘用资格审查小组,对申请者进行资格审查。

(四)2021年11月中、下旬,成立各类各级岗位聘用委员会,并组织评议工作,提出拟聘推荐人选。

(五)2021年11月底前,本单位党委会、办公会议审议确定拟聘人选,并对拟聘人选进行公示。

(六)2021年11月底或12月初,发文公布岗位聘用结果。

九、材料提交

(一)申请材料——电子版

1.《岗位聘用审核表》(附件1)。请根据《填写说明》(附件2)认真填写,提交Word版。

2.附件材料。请参考《附件材料目录》(附件3),根据个人实际,选取相应内容并按顺序提供证明材料,其中任职期间发表论文请参考《发表论文清单》(附件4);其中竞聘正高级专业技术四级岗位、副高级专业技术七级岗位的申请者须提供《部门推荐意见》(附件5,推荐人签字),上述电子版材料请整合成一个PDF文件提交,并压缩在10M以内。

3.提交日期。请务必于2021年11月4日下班前提出申请并提交上述材料,逾期不候。

4.提交方式。

邮件主题请注明:XXX申请XXX岗位(如,张三申请副研究员三级岗位);

(1)申请副高及其以上专业技术岗位的申请者请将申请材料发送至gwpy01@cemps.ac.cn;

(2)申请中级及其以下专业技术岗位、职员岗位等的申请者请将申请材料发送至gwpy02@cemps.ac.cn。

(二)申请材料——纸质版

纸质版材料待电子版材料形式审查通过后再提交,具体要求如下:

1.《岗位聘用审核表》,A4纸,双面打印,一式1份;

2.《附件材料》,A4纸,单面打印,一式1份;

3.所有材料如不符合要求,将被要求退回;

4.纸质材料提交地点:枫林园区(含漕宝路园区)——枫林路300号1号楼208室,辰山园区(逆境中心)——逆境中心综合办公室,辰山园区(辰山中心)——辰山中心党群部,逾期不候。

(三)答辩PPT

须参加现场答辩的申请者,还需于答辩前(答辩时间另行通知)提交答辩报告,报告采用PPT形式(尺寸为16:9),内容主要包括岗位申请意向、个人简历、任现等级岗位期间工作业绩、未来工作设想等。

十、其他要求

(一)本次岗位聘用不涉及专业技术一级岗位。

(二)对于未通过高一等级岗位聘用审核的拟聘人选,维持原岗位等级进行聘用。

(三)专业技术岗位聘用中各专业技术等级岗位的数量和结构比例严格按照中国科学院及中心规定的比例执行。

(四)编辑出版、会计(审计)、工勤技能等系列岗位纳入职业资格制度统一管理,凡参加前述岗位聘用的人员,须先取得国家或地方批准具有评审权的机构认证的资格证书。会计(审计)专业技术系列岗位仅在财务处、科研财务助理岗以及纪检与监督处设置。

(五)竞聘岗位类别未发生变动的,所执行的系列不得变更。

(六)本次岗位聘用计算任职年限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11月30日,年限以整年计算;年度考核基本合格、不合格的年份,不计入有效任职年限。

(七)岗位聘用工作按照国家、中国科学院有关规定实行回避制度。

(八)在结果公示前,任何人不得为本人或为他人找岗位聘用资格审查小组或岗位聘用委员会委员说情。申请者找岗位聘用资格审查委员会或岗位聘用委员会委员的,一经查实,取消申请资格,按原等级岗位执行;为他人找岗位聘用资格审查小组或岗位聘用委员会委员说情的,一经查实,予以通报批评。

(九)在岗位聘用过程中,申请者须对本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有弄虚作假等不端行为或事实,一经查实,取消其申请资格并按其所在任岗位的最低等级岗位进行聘用,且4年内不得再次参加岗位竞聘;情节严重的,可予以低聘或解除《聘用合同》。聘用后发现严重弄虚作假者,予以撤销决定,解除《聘用合同》。

(十)在岗位聘用工作期间,如遇出国、因病等情形,各研究组(部门)应及时掌握信息并向岗位聘用工作小组报告。

(十一)各研究组或部门应及时将岗位聘用相关规定及本通知及时告知本研究组或部门职工。

十一、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吴 超,021-54924130

联系邮箱:gwpy01@cemps.ac.cn、gwpy02@cemps.ac.cn

联系地址:徐汇区枫林路300号1号楼208室

附件:

附件1:岗位聘用审核表.docx

附件2:《岗位聘用审核表》填写说明.doc

附件3:附件材料目录.docx

附件4:发表论文清单.docx

附件5:部门推荐意见.doc

中国科学院分子植物科学卓越创新中心

2021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