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参加2019年度会计继续教育培训暂停办理财务报销的通知

各职能部门、研究室(组):

      按照《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管理要求,财务处会计从业人员2019年度继续教育定于2019年10月15日(星期二,全天)、10月22日(星期二,全天)及10月29日(星期二,全天)进行,并参加上海市财政局规定的现场考核工作。为此,以上三天的日常报销业务暂停,望各位老师理解,并请互相转告。谢谢!

       特此通知。

财务处

二〇一九年九月三十日